「國立臺灣大學出國交換學生獎學金」112學年度院級交換生申請說明
一、 申請資格:
通過本校各學院辦理之出國交換學生甄選錄取,預計於112學年度出國交換一學期或一學年之本校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雙聯學位生)。
二、 獎助名額:
各學院自行遴選交換學生,排列優先順序,至多3名,原則上為正取1名及備取2名。
三、 獎助金額:
依獎學金額度表(請見附件)辦理,該表中未列之交換學校所在國家,由國際事務處另外訂定之。
四、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五)16:00前,將「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潘依彤小姐(whsu5566@ntu.edu.tw ),
檔名與信件主旨:學號_姓名_出國交換學生獎學金。
五、 獲獎名單:最遲將於112年4月15日前,由國際處以Email通知獲獎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