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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

社會科學院院學士學位

社科院院學士簡介

聯絡窗口

社會科學院辦公室劉小姐 

yenyuliu@ntu.edu.tw

電話:02-33668431

 

 

課程認列申請:

  • 如有修習與社科院院學士相同課名、學分數,或內容設計相同的課程,皆可填表、申請。
  • 承認學分之基本條件為課程之實質授課時數不得低於總授課時數的二分之一,實質授課時數不包含小組討論或報告。 
  • 學生需於每學期初檢附申請表、課程大綱及修課證明/成績單合併成pdf檔,email至yenyuliu@ntu.edu.tw,以利審查小組審查。
  • 審核結果將依本審查小組行政作業時程通知申請學生。(一般於每學期中下旬)

社科院院學士課程規劃中,探索學分僅納入「其他選修及領域專長」中認抵。

且因課程規畫多可由學生自由選配修習,故將不於系統內將任何課程列為不可探索之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