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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院院辦公室孫羽柔
yrsun@ntu.edu.tw
電話:02-33668433
領域專長課程請至領域專長查詢系統查詢
課程認列申請:
將上述文件合併為一份PDF檔,檔名「院學士認列申請-姓名+學號」,寄至 yrsun@ntu.edu.tw。
探索學分規範:
社科院院學士課程多由學生依個人跨領域修課規劃自由選配,故系統不預先設定不得列為探索學分之課程;惟探索學分僅得認抵於「其他選修」及「領域專長」。
領域專長規範:
學生修習本院院學士學位修業辦法第二條第五款所定之領域專長課程,如與院基礎必修或院核心必選科目名稱相同,不得重複採計為畢業學分,應另修習該領域專長所開設之其他課程補足,自115學年度入學學生起適用。
A. 取得雙主修:所屬學系學位+院學士學位
應繳文件
1. 雙主修取得申請書
2. 社會科學院院學士畢業審查表
3. 歷年成績單
4. 領域專長修課紀錄
B. 取得院學士學位:放棄所屬學系學位
1. 放棄雙主修取得申請書(放棄本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