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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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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國立臺灣大學113學年度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即日起受理申請

一、申請資格

113學年度(1132月辦理提早註冊及1138月辦理註冊者)入學就讀之博士班甄試或博士班招生之一年級新生(含逕博)且為本地生之同學(國際學位生請洽國際處)及112學年度為博一、博二之學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補充說明:本校【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即屬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國科會核配類(已受領國科會甄選類受獎生,勿再申請【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二、獎勵內容:

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四萬元,新生獎勵期間自入學當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辦理提前入學者,自入學當年度二月一日起至第三年一月底止),至多獎勵三年;112學年度博一、博二學生自113學年度九月一日起領取至博士班三年級當年度之八月三十一日止。於三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三、相關規範可見「本校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113/3/26發布) https://www.aca.ntu.edu.tw/w/aca/GAADService_21071211271211713

四、112學年度博一、博二學生申請名額,本院各系所限擇優推薦1名。

五、申請時間與方式:

請申請者依「繳件明細表」繳交相關申請資料(繳件明細表及申請資料表,如附件),以上資料(包含本表)分別繳交電子檔,需要親自簽章部分可使用電子簽章或親簽後掃描成電子檔方式完成,並依所屬系所公布之時程送交於系所辦公室。

請各系所於113/8/2()下午5時前將評審作業表及申請資料電子檔寄至院辦承辦人信箱。

本院自113年度起僅收取電子檔資料,請不要繳交紙本資料,謝謝配合!

 

承辦人:社會科學院413辦公室 蘇小姐 (02)3366-8431 / tzuchisu@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