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社科院推廣海外教育獎學金申請公告
- 限本院學生參與海外教育計畫者申請(輔系或雙主修本院系所者不具資格)。
- 6個月以上長期海外研習限於112學年(2023-2024學年)出國者申請。
- 6個月以下短期海外研習限於111-2或112-1出國者申請。
- 具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核發。
- 非參與本院院級交換學生計畫者,需提出研習證明 (如對方入學許可或校級交換資格證明,email形式可)。
- 如已確定取得其他發獎單位獎學金或補助,為合乎資源平均分配原則,請勿提出申請。
- 海外研習時間達6個月以上者(包括交換生、雙聯學位生、訪問學生等),無論於海外停留期長為何,經核定獲獎者,每名發給新台幣5萬元。
- 海外研習時間為6個月以下者(包括海外短期研究、海外實習、暑期班等),每名發給新台幣3萬元。
- 以上兩類核定名額,得由本院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依實際申請狀況調整
申請期間:2023年5月23日至6月16日16:00止。
- 參與6個月以上海外研習計畫凡於2023秋季入學者,於簽署「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學生赴國外短期留學獎學金合約書」並取得接待學校正式註冊身份後一個月內,一次領取。
- 參與6個月以上海外研習計畫凡於2024春季入學者,得先於前一年度簽署「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學生赴國外短期留學獎學金合約書」後,一次領取,若有違反合約情事,本院得追回已發放之獎學金。
- 申請海外短期研究者,於取得接待學校或機構接待證明後一個月內,一次領取。
- 本獎學金得獎名單將置備取,若正取同學於名單發佈後錄取其他獎學金,將喪失本獎學金獲獎資格,由備取遞補。
- 線上申請表,網址:https://forms.gle/YHbphHc6KPzdJoSe7
- 交換/雙聯/訪問學生入學許可或短期海外研究許可
*若為透過院級交換學生甄選申請出國交換者免附交換學生入學許可
- 最新中文歷年成績單
- 家境清寒者請附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以上2-4請合成一個pdf檔,於申請截止日前寄至 whsu5566@ntu.edu.tw 潘小姐。
郵件主旨:學號+姓名_社科院海外教育獎學金 (例:B08005566陳靜香_社科院海外教育獎學金)、
pdf檔名:學號+姓名 (B08005566陳靜香)
- 本院國際事務推動委員會依申請學生之在校成績、家庭狀況、申請締約學校排名高低、學生選赴國家之地區等審查原則進行甄選。
- 具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者且通過審查者,優先核發。
- 海外短期研究不受締約學校排名之限制。
得獎名單預定公告時間:2023年7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