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臺大優秀青年」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受理報名,歡迎同學踴躍參與。
一、遴選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本校學生(含申請當年度畢業者),得為本校優秀青年候選人:
1. 前一學期成績達 GPA 2.93以上。
2. 在學期間無懲處紀錄。
3. 有具體優秀事蹟。
前項第三款之具體優秀事蹟,係指下列任一情形:
1. 敦品勵學、學術研究表現卓越。
2. 力行愛國、愛校活動著有貢獻。
3. 熱心公益、服務社會堪為楷模。
4. 擔任社團幹部表現優異。
5. 其他優秀表現足為表率。
二、遴選表件
1. 候選人推薦表(於電子表單 https://reurl.cc/YOK8gD 報名後下載列印簽名)
2. 大學或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1 份(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前一學制之成績單)
3. 大學或研究所歷年獎懲紀錄證明書(含事由)1 份(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前一學制之成績單)
4. 師長推薦信 1 份
三、重要經歷與優良事蹟證明文件:A4 紙張尺寸,以 10 頁為限
四、以上資料皆須有紙本及電子檔,紙本請繳交至社科院413室,電子檔請email至coss@ntu.edu.tw並同時副本yjhuang26@ntu.edu.tw。
五、電子檔請合併為1個PDF檔,檔名:社科院OO學系OOO(姓名),內容依序為報名表、歷年成績單、獎懲紀錄證明書(含事由)、師長推薦信、重要經歷與優良事蹟證明文件。資料格式不符者恕不受理收件。
※曾當選本校優秀青年者,請勿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