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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

行政公告

【獎學金】112學年度「財團法人俞國華文教基金會奬學金」

一、對象:國立臺灣大學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之本籍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


二、名額:暫定19 名,本校11 學院,每學院1名。


三、金額:每名新臺幣7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

     一、本校大學部大二以上本籍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

   二、111學年度全學學業成績平均GPA 3.76 (85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三、家境清寒,需要經濟扶助者優先。

   四、受領本獎助學金,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本獎學金由各院推薦,本組不接受個人繳件。


五、繳交證件:

1. 本校用申請書。

2. 歷年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與操行成績證明影本。

3. 自傳

4. 一年內之全家人 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

5.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正本。如無者或持有其他證明者請一律檢附第(6)項

6. 全家人111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每個人不管是否就學或無工作都會有所得清單。如為影本必須有國稅局核章,或影本上有國稅局浮水印,不接受自行影印正本或繳交報稅參考資料),清單檢附原則上須有:申請人、申請人之父母、申請人配偶與子女、未婚之兄弟姐妹、已婚且同住之兄弟姐妹、同戶或共同生活之(外)祖父母)。


六、本獎學金申請時間及地點:

欲申請同學請先備妥所需文件及申請表向系所提出申請;需注意系所收件截止時間。由系所彙整後繳交至社科院大樓院辦公室413,耿敬時先生 (院收件截止時間:112年10月2日(一)下午4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