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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

行政公告

【獎學金公告】錢思亮先生紀念獎學金

一、申請對象

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含碩一新生)之本籍生(不含延畢、休、退學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學生)。

二、申請資格

凡持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積分GPA3.38 以上一科不及格,且不良記錄者;如於本校就學期間曾獲獎者不得再申請。

三、申請時間

2021年9月22日-10月22日(五)17:00前,將所需文件繳交至社科院大樓413院辦公室

四、繳交文件

  1. 校內用申請書1 份
  2. 切結書1 份
  3. 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
  4. 學年名次證明書正本
  5. 獎懲紀錄證明正本(至生輔組首頁免費線上申請下載)
  6. 全家人3 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1 份。
  7. 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1 份。
  • 學年名次證明書(請於註冊組/研教組外之機器購買),以名次證明書上之「等第積分平均」換算成百分制評較為準確。學年名次證明上須有本校109學年度上、下學期之GPA平均。如「僅有109學年度單學期成績者」、「非持109學年度成績者」、「碩一生持他校成績者」、等狀況則院辦應依照辦法直接不予受理。
  • 申請者請一律檢附全家人:父、母、本人、本人之兄弟姐妹、同住之祖(外)父母等人之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沒有工作一樣會有清單),如為影本則須有申請單位之正本章戳。不願臨櫃辦理者,則須持有個人自然人憑證、讀卡機,登入「財政部電子稅務文件入口 網」申請(每份影本底部會有浮水印與相關QR code圖示及說明文字)

  • 碩一新生請提供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大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