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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

行政公告

【獎學金公告】國立臺灣大學115學年度博士生獎學金即日起受理申請

一、申請資格

1.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博士班學生(國際生除逕博生外,請洽國際處)

※「115年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獎勵對象不限博士班新生

2.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115年9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上述兩項獎學金:

(1)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2)   以香港、澳門、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

(3)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尚未完成註冊者

(4)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5)   未依規定繳交每年定期評量資料者

     詳細規定請參見「本校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為鼓勵優秀學生於本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各學院以優先推薦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生為原則。

※依國科會提醒,曾獲得國科會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最多獎勵四年)之獲獎生,不可再申請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最多獎勵三年)。

 

二、獎勵內容:

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四萬元

 1.國科會核配獎勵期間自入學當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至多獎勵三年;於三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2.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獎勵期間自當年度八月一日起至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惟當年度九月為博士班三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

三、申請時間與方式:

請申請者依「繳件明細表」繳交相關申請資料(繳件明細表及申請資料表,如附件),以上資料(包含本表)分別繳交電子檔,

需要親自簽章部分可使用電子簽章或親簽後掃描成電子檔方式完成,並依所屬系所公布之時程送交於系所辦公室。

請各系所於115/7/27(一)下午5時前將評審作業表及申請資料電子檔提供給院辦承辦人。

本院僅收取電子檔資料,請不要繳交紙本資料,謝謝配合!

 

承辦人:社會科學院413辦公室 劉小姐 (02)3366-8431 / yenyuliu@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