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閱說明後再行申請!!!!!!!!
一、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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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限大學部2年級以上(本籍生),清寒或績優都可以申請。各學系僅1名正取,為求公平性,請申請學生務必繳附本校成績單正本,並確實有113學年度(113-1、113-2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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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該會同意刪除排斥條款,因此無需繳交切結書。
二、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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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用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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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證明: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4-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註冊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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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正本各1份(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彩色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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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證明清寒或品學兼優文件。
三、所需資料請備妥後最遲於9月12日(五)下午4點前繳交至所屬系所,逾期恕不受理。